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12286號周文鈺之囑託變賣股票命令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申字第21228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周文鈺之囑託變賣股票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12286號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周文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附件:請代為變賣債務人所有如附件之股票,並依說明三、四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申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