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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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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9200號游淑英之查封登記函、不動產鑑價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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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丁字第20920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游淑英之查封登記函、不動產鑑價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9200號債權人陳麗琴等與債務人游淑英間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附件:
主旨:請辦理游淑英所有如附表不動產之查封登記,並惠復說明三至六事項,請查照。
主旨:請鑑定債務人游淑英所有如附表不動產之價格,債權人並應依說明六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丁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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