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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80315號楚傳萃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天字第80315號
主旨:公示送達債務人楚傳萃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3年4月10日112北金職九字第80號拍賣期日通知一件。(拍賣時間:112年6月12日上午11時,拍賣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0315號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楚傳萃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6 日
民事執行處天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