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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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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8710號簡嘉瑛之扣押命令、移轉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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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獲字第871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簡嘉瑛之扣押命令、移轉命令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8710號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簡嘉瑛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附件:
主旨:除說明四情形外,禁止債務人簡嘉瑛(身分證統一編號:...號)於附表債權金額範圍內,收取說明三扣押金額部分薪資債權及執行業務所得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股份有限公司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
主旨:債務人簡嘉瑛(身分證統一編號:S220530472號)對第三人...之每月薪資及執行業務所得債權全額三分之一(超過新幣23,579元)部分,應依本命令自即日起,在附表債權範圍內移轉於債權人。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5  日
民事執行處獲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15
  • 更新日期:113-04-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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