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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1789號有熊國創意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姬健文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華113年度訴字第178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有熊國創意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姬健文之
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1789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21日上午9時30分
,在本院第22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陳玉瓊
- 發布日期:113-04-10
- 更新日期:113-04-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