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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000698號葉柏文之聲明上訴狀繕本及上訴理由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山112年度重訴字第69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葉柏文之聲明上訴狀繕本及上訴理由狀繕本
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重訴字第698號履行協議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聲明上訴狀繕本及上訴理由狀繕本,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葉柏文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吳芳玉
股 別:山股
- 發布日期:113-04-10
- 更新日期:113-04-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