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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604號施桂蘭之書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8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星113年度訴字第60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施桂蘭之民事陳報暨聲請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604號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事件,本
院依職權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113年4月2日民事陳報暨聲請狀繕本,現由本書
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林祐均
- 發布日期:113-04-08
- 更新日期:113-04-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