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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簡字第002033號陳鵬瑄之撤回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己113年度北簡字第2033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鵬瑄之撤回函。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3年度北簡字第2033號原告明台產物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與被告陳鵬瑄間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之撤
回函,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
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書記官 陳怡如
- 發布日期:113-04-03
- 更新日期:113-04-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