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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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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護字第000033號王靖恩之補正狀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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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家事113年度護字第33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法代王靖恩之補正狀 1 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 97 條準用非訟事件法 31 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149 條第 1 項第 3 款、第 151 條及第 152 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3年度護字第33號延長安置事件辦理,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補正狀,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相對人法代王靖恩得隨時到院領取。
 
函 稿 代 碼:F064-2 庭期國內公示送達
股       別:事股
書記官  劉文松
 

 

  • 發布日期:113-04-03
  • 更新日期:113-04-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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