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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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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62號林聖傑,林榮冠之民事陳報狀㈡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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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平113年度訴字第6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聖傑、林榮冠之民事陳報狀㈡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62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准許公示
    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陳報狀㈡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
    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陳玉鈴

股       別:平股

  • 發布日期:113-04-02
  • 更新日期:113-04-0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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