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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小字第001036號張文定之撤回通知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昌113年度北小字第1036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文定之撤回通知函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北小字第1036號原告聯邦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與被告張文定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應
送達之撤回通知函,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
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二、裁判節本如附件:
書記官 蘇炫綺
- 發布日期:113-04-02
- 更新日期:113-04-0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