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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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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3282號張惠理之執行命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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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日字第328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惠理之113年1月4日執行命令1件、113年3月15日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3282號債權人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張惠理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文書:113年1月4日執行命令1件、113年3月15日函1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  日股書記官陳俐妙


股       別:日股

  • 發布日期:113-03-28
  • 更新日期:113-03-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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