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86748號周潔彤(原名:周憶慧)之終止兼支付轉給保險解約金執行命令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平字第8674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周潔彤(原名:周憶慧)之終止兼支付轉給保險解約金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6748號債權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周潔彤(原名:周憶慧)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平股書記官
節本:終止如附件之保險契約,債務人周潔彤(原名:周憶慧)所得領取之解約金,應向本院支付轉給債權人。
 

  • 發布日期:113-03-27
  • 更新日期:113-03-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