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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60402號陳知凡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宇字第6040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知凡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0402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知凡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附件:本院定於113年5月7日下午3時整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就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進行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宇股書記官
股 別:宇股
- 發布日期:113-03-25
- 更新日期:113-03-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