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62577號汪可怡(UANG, KEA-YI)之拍賣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丁字第6257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汪可怡(UANG, KEA-YI)民國113年4月24日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2577號債權人周月英與債務人汪可怡(UANG, KEA-YI)間分割共有物(變價)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本院定於民國113年4月24日下午3時整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就如附表不動產進行第4次公開拍賣,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丁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22
  • 更新日期:113-04-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