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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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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24294號陳忠申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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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壬字第2429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忠申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4294號債權人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忠申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節本:債務人陳忠申所有在第三人**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和分公司集保帳戶內之上市、上櫃或興櫃股票及有價證券,以第三人收受本命令當日收盤價為基準,於說明二債權額範圍內禁止為移轉或為其他處分。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壬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3-20
  • 更新日期:113-03-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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