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1376號雄讚貿易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楊政楷(原名楊盛紘)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竹113年度訴字第137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雄讚貿易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楊政楷(原
   名楊盛紘)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1376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雄讚貿易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楊政楷(原
    名楊盛紘)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30日下午2時23分
    ,在本院第28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馮姿蓉

  • 發布日期:113-03-19
  • 更新日期:113-03-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