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荒字第034003號林彥澄之通知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荒字第3400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彥澄之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34003號債權人林文藏與債務人林彥澄間返還不當得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節本。
節本:請將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34003號併入貴股112年度司執助字第17574號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3 日
民事執行處荒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3-13
- 更新日期:113-03-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