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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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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32837號陳揚銘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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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公字第3283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揚銘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32837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揚銘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3  日
民事執行處公股書記官
附件:(節本)
主旨:債務人陳揚銘(身分證統一編號:***號)所有在第三人**、****之*、*或**,以第三人收受本命令當日收盤價為基準,於說明二債權額範圍內禁止為移轉或為其他處分。
 

  • 發布日期:113-03-13
  • 更新日期:113-03-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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