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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荒字第115496號楊文正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荒字第11549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文正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5496號債權人兆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楊文正間返還租賃物等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節本。
節本:本院定於民國113年5月14日上午10時整在說明四所示場所,實施公開拍賣債務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遺留動產,請屆期到場,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1 日
民事執行處荒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3-11
- 更新日期:113-03-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