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原訴字第000001號林均之庭函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8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青113年度原訴字第1號
主旨:公示送達原告林均之庭函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原訴字第1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
      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庭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原告林均得隨時來院
      領取。

書 記 官 林怡秀
股       別:青股

  • 發布日期:113-03-08
  • 更新日期:113-03-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