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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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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204號林秋樺即林秋華之113年2月21日民事更正起訴狀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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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風113年度訴字第20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秋樺即林秋華之113年2月21日民事更正起
      訴狀影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204號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本院
      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113年2月21日民事更正起訴狀影本,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蔡庭復
股       別:風股

  • 發布日期:113-03-05
  • 更新日期:113-03-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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