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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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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000616號福金寶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顏家煌之民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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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淨111年度重訴字第616號
主旨:公示送達追加被告福金寶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顏家煌之民事庭通知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重訴字第616號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庭通知,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王曉雁

  • 發布日期:113-03-04
  • 更新日期:113-03-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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