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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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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簡字第000103號立足點有限公司,陳芷婕之民事準備㈡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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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悅112年度勞簡字第10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立足點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陳芷婕民事
      準備㈡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勞簡字第103號給付資遣費等事件,本院裁
      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準備㈡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
      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林俐如
股       別:悅股

  • 發布日期:113-03-04
  • 更新日期:113-03-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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