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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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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小字第005284號王鈴楓之移轉管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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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昌112年度北小字第5284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鈴楓之移轉管轄函。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2年度北小字第5284號原告第一國際資融股份
          有限公司與被告王鈴楓間給付分期買賣價金事件,應
          送達之移轉管轄函,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
          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1號)。



書記官  蘇炫綺

  • 發布日期:113-03-01
  • 更新日期:113-03-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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