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8376號高素香兼高林英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火字第11837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高素香兼高林英之繼承人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3年2月23日北金職一字第125號拍賣通知1件。(拍賣時間:113年5月8日上午11時,拍賣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8376號債權人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高志元間清償債務等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火股書記官
股 別:火股
- 發布日期:113-03-01
- 更新日期:113-03-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