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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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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原訴字第000003號原告張郁敏之上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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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9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金111年度原訴字第3號
主旨:公示送達原告張郁敏之上訴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原訴字第3號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上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原告張郁敏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朱俶伶

  • 發布日期:113-02-29
  • 更新日期:113-02-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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