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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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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000101號展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黎婉萍之民事訴之聲明變更暨準備一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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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7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火113年度重訴字第10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展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黎婉萍之
      民事訴之聲明變更暨準備一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重訴字第101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訴之聲明變更暨準備一狀繕本,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展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黎婉萍得
      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鍾雯芳

股       別:火股

  • 發布日期:113-02-27
  • 更新日期:113-02-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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