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37013號江黃雪之分配期日

字型大小: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福字第3701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江黃雪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7013號債權人復旦立體大廈管理委員會等與債務人江黃雪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節本。
 三、節本:本院定於113年4月8日下午4時整在民事執行處實行分配,請依說明二至七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民事執行處福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2-23
  • 更新日期:113-02-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