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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5980號張玉嬌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6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智字第12598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玉嬌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5980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張玉嬌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6 日
民事執行處智股書記官
附件:本院定於113年3月13日上午10時整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就債務人所有如司法院公告處之不動產實施第3次公開拍賣。
- 發布日期:113-02-21
- 更新日期:113-02-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