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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更二字第000029號邱家玉(即邱富貴之承受訴訟人)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0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風112年度訴更二字第2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邱家玉(即邱富貴之承受訴訟人)之民事聲明
承受訴訟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更二字第29號確認地上權存在事件,本
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蔡庭復
股 別:風股
- 發布日期:113-02-20
- 更新日期:113-02-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