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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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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6774號陳錦𥿉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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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0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3司執酉字第677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錦𥿉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6774號債權人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錦𥿉間給付信用卡帳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附件(節本)
主旨:本院定於113年3月19日上午9時30分在說明四場所,實施公開拍賣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之有價證券,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酉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2-20
  • 更新日期:113-02-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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