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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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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000024號嘉皇(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之民事上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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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0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義109年度訴字第2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嘉皇(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文時珍之民事上訴狀
      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9年度訴字第24號給付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准許
      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上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嘉皇
      (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文時珍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潘惠敏


函 稿 代 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義股

  • 發布日期:113-03-05
  • 更新日期:113-03-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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