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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000093號石硯林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刑實113附民字第93號
主旨:茲將應送達石硯林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1件公示送達,並張貼於本院牌示處及司法院網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附民字第93號高立德等違反期貨交易法附帶民訴案件,應受送達人石硯林住所及所
在地不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無從送達,業經裁定公示送達在案。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5 日
書記官 萬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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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022024165257pdf
- 發布日期:113-02-16
- 更新日期:113-02-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