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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消字第000032號謝宗榮之民事補充理由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6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悅111年度消字第3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謝宗榮之113年2月7日民事補充理由狀繕本1
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消字第32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許
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113年2月7日民事補充理由狀繕本,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林俐如
股 別:悅股
- 發布日期:113-02-16
- 更新日期:113-02-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