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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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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90158號成惠蘭之通知、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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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辰字第9015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成惠蘭之通知、拍賣通知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90158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歐庄國際企業有限公司等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節錄:
  ㈠通知(主旨):第三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應於文到15日內,將附表動產交付至本院,請查照。
  ㈡拍賣通知(主旨):本院定於民國113年3月19日上午9時整在說明四場所,實施公開拍賣債務人成惠蘭所有如附表之物品,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5  日
民事執行處辰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2-15
  • 更新日期:113-02-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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