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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全字第556號張標正之裁定正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勇112年度全字第556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張標正之裁定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全字第556號假扣押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
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張標正得
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謝達人
- 發布日期:113-02-07
- 更新日期:113-02-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