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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000013號LOLLICUP U.S.A. INC.法定代理人ALAN YU之開庭通知、附件、起訴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青113年度重訴字第1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LOLLICUP U.S.A. INC.法定代理人ALAN YU
之起訴狀繕本、附件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重訴字第13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附件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
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10日上午9時30分
,在本院第23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林怡秀
股 別:青股
- 發布日期:113-02-06
- 更新日期:113-02-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