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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簡字第007549號林素卿之民事撤回起訴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5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木112年度北簡字第7549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素卿之民事撤回起訴狀繕本正
本。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2年度北簡字第7549號原告台灣金聯資產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林素卿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
應送達之民事撤回起訴狀繕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
告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6巷
1號)。
二、裁判節本如附件:
書記官 蔡凱如
擬 判
附件: 節本:
- 發布日期:113-02-05
- 更新日期:113-02-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