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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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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21042號依莎白即ROBLES ELIZABETH COLIAT之執行命令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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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助卯字第2104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依莎白即ROBLES ELIZABETH COLIAT之執行命令2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21042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依莎白即ROBLES ELIZABETH COLIAT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卯股書記官
附件:(節本)
執行命令
主旨:除說明四情形外,禁止債務人依莎白即ROBLES ELIZABETH COLIAT於附表債權金額範圍內,收取如說明三扣押金額部分之薪資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
執行命令
主旨:債務人依莎白即ROBLES ELIZABETH COLIAT對第三人‧‧‧之每月薪資債權全額三分之一(惟扣薪後債務人之實領金額,不足新台幣22,816元者,應以前開扣押之金額用於補充差額發還債務人),自即日起,於附表所示範圍內,應依本命令移轉於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請查照。
股       別:卯股

 

  • 發布日期:113-02-01
  • 更新日期:113-02-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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