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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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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北小字第004535號周錫勳之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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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庚112年度北小字第4535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周錫勳之判決正本。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2年度北小字第4535號原告陳俞蓉與被告周錫
          勳間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書記官
          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南路
          1段126巷1號)。
   二、裁判節本如附件: 



書記官  陳鳳瀴

擬        判


附件:                                    節本:

  • 發布日期:113-01-31
  • 更新日期:113-01-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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