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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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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1545號曾昭榮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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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30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112司執酉字第2154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曾昭榮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1545號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曾昭榮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30  日

民事執行處酉股書記官

主旨:本院定於113年2月20日上午10時整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就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進行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請查照。
 

 



 

  • 發布日期:113-01-31
  • 更新日期:113-01-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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