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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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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578號蔣明忠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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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30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德113年度訴字第57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蔣明忠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
   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578號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准許
    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7日上午9時35分,
    在臺北簡易庭第8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李昱萱
股   別:德股

  • 發布日期:113-01-30
  • 更新日期:113-01-3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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