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2794號陳秋蓮之民事補充理由二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6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甲.112年度訴字第279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秋蓮之民事補充理由二狀繕本及言詞辯論
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2794號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准
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補充理由二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18日下午3時50分
,在本院第28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江柏翰
- 發布日期:113-01-26
- 更新日期:113-01-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