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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簡字第000804號張兆煒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喜113年度北簡字第80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兆煒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
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案113年度北簡字第804號原告劉秋玲與被告張兆煒
間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應送達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起訴狀繕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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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 記 官 徐宏華
- 發布日期:113-01-22
- 更新日期:113-01-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