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簡字第126號星羅顧問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MARIA LUZ CERENO之民事起訴狀、本院112年10月25日補正函、112年11月6日民事準備書狀及後附書狀、112年11月7日民事準備書狀二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宏112年度勞簡字第12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星羅顧問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MARIA LUZ CERENO
      之民事起訴狀、本院112年10月25日補正函、112年11月
   6日民事準備書狀及後附書狀、112年11月7日民事準備
   書狀二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勞簡字第126號給付工資等事件,本院裁定
    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本院112年10月25日補正函、1
    12年11月6日民事準備書狀及後附書狀繕本、112年11月7
    日民事準備書狀二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
    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上午9時40分
    ,在本院第26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程省翰

  • 發布日期:113-01-22
  • 更新日期:113-01-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