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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簡字第126號星羅顧問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MARIA LUZ CERENO之民事起訴狀、本院112年10月25日補正函、112年11月6日民事準備書狀及後附書狀、112年11月7日民事準備書狀二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宏112年度勞簡字第12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星羅顧問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MARIA LUZ CERENO
之民事起訴狀、本院112年10月25日補正函、112年11月
6日民事準備書狀及後附書狀、112年11月7日民事準備
書狀二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勞簡字第126號給付工資等事件,本院裁定
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本院112年10月25日補正函、1
12年11月6日民事準備書狀及後附書狀繕本、112年11月7
日民事準備書狀二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
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上午9時40分
,在本院第26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程省翰
- 發布日期:113-01-22
- 更新日期:113-01-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