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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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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2994號宗潤身之起訴狀繕本、民事準備(一)暨訴之變更追加狀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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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代111年度訴字第299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宗潤身之起訴狀繕本、民事準備(一)暨訴之變更追加狀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2994號確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等事件,本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下午2時整,在本院第28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葉佳昕

 

  • 發布日期:113-01-19
  • 更新日期:113-01-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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