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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3603號范峻豪之民事庭函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北院英民風112年度訴字第360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范峻豪之民事庭函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3603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
院裁定准許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庭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范峻豪得隨
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蔡庭復
股 別:風股
- 發布日期:113-01-16
- 更新日期:113-01-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