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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小字第84號陳建維之本院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8日收狀之原告「民事聲請狀(減縮聲明)」繕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1日
發文字號:北簡英民玉113年度北小字第8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建維之本院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8日收狀之原告「民事聲請狀(減縮聲明)」繕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第149條第3項、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後段。
公告事項:
一、本案113年度北小字第84號原告億豪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陳建維間返還電信費欠款事件,應送達之本院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8日收狀之原告「民事聲請狀(減縮聲明)」繕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
書 記 官 馬正道
- 發布日期:113-01-11
- 更新日期:113-01-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